

船对船(STS)转运是指主要适用于海上油轮之间原油、石油产品、液体散装化学品和液化气的转运的术语。船舶之间的干散货转运也越来越依赖,但这里没有特别考虑这些。
STS 作业可以在海上进行,两艘船都在航行中,或者一艘船与另一艘锚泊在一起。作业有时在港口或港务局管辖的港口进行,一艘船固定在岸上设施上,一艘或多艘船停泊在旁边。
自 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MARPOL 附则 I 第 8 章(第 40 至 42 条)实施以来,涉及 150 总吨及以上油轮的 STS 石油货物转运已在法定基础上受到监管。要求携带 STS 操作计划,该计划已由其各自的船旗国主管部门批准。
STS 作业可以在海上进行,两艘船都在航行中,或者一艘船与另一艘锚泊在一起。作业有时在港口或港务局管辖的港口进行,一艘船固定在岸上设施上,一艘或多艘船停泊在旁边。
自 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MARPOL 附则 I 第 8 章(第 40 至 42 条)实施以来,涉及 150 总吨及以上油轮的 STS 石油货物转运已在法定基础上受到监管。要求携带 STS 操作计划,该计划已由其各自的船旗国主管部门批准。